转发科学研究院关于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系、教研室、中心、所: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见附件),现按要求开展我校202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卫生健康工作(不含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中的重点科学问题。
2.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应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1号令)以及《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伦理审查,通过伦理审查的项目方可申报。请各二级单位务必严格审核。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以下(含副高)职称,在研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3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的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本单位中级或副高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本单位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医学基金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含硕士)或中级、副高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
4.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5.获得过省医学基金及省级以上级别项目资助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3年内申报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同时3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各级科技部门项目。
2.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3.《形式审查表》需填报完整,由各单位审核打钩盖章。
4.伦理审查由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伦理委员会负责,所提交的伦理审查报告须包含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由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根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从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均应设立伦理委员会,尚未设立伦理委员会的非医疗卫生机构须在申报时提交伦理承诺书(承诺书参考模版见附件)。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应提交说明,由本单位伦理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起始时间为2026年7月1日,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项目如获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须与申报书一致,请谨慎填报研究内容及目标。其中,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
四、申报时间要求
1.请有意申报者于2025年12月5日提交《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电子版至学院联系人邮箱[email protected],学院遴选后限额提交学校,学校于2025年12月19日17时前完成申报项目审核和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下载申报书PDF文档,项目负责人申报人签名并经申报单位盖章后,申报材料一式1份(A4双面,双针装订)、《形式审核表》和汇总表,于2025年12月26日前交到科研院,学校统一盖章报送。
附件:
- 形式审查表.
- 伦理承诺书
- 关于…项目不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说明(参考模板)
- 申报书形审要点参
- 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91传媒
2025年11月24日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20-87331003,邮箱:[email protected])



